根据钢材市场行情及销售实际情况,经股份公司价委会研究决定: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5日期间发货实行“订货价订货,结算价结算”模式的钢材产品合同在 2021年7月26日-2021年8月25日结算价格基础上,调整出厂结算价格,具体调整幅度如下: 一、热轧卷板:维持上期价格政策不动。 二、冷轧卷板、盒板:维持上期价格政策不动。 三、冷轧硬卷板:维持上期价格政策不动。 四、热镀锌卷板(有花):维持上期价格政策不动。 五、无取向硅钢:下调90元/吨。 六、中厚板:维持上期价格政策不动。 说明: 1、以上价格政策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其他未调整部分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,现货产品、锁价资源、一单一议合同不适用以上政策; 2、以上均为含税调整幅度; 3、本价格调整解释权归属包钢股份价委会。 |